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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材论证、编写工作”论证会在我校召开

发布时间:2011-08-13

811,全国“中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材论证、编写工作”论证会在我校逸夫馆二楼圆桌会议室隆重召开。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处处长黄宝印,副校长王庆国,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伟、以及来自国家知识产权局、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药检所、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中国药科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哈药集团、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校研究生院副院长蔡程科主持。

会议首先由王庆国副校长致辞。他在致辞中强调了中药学专业学位培养中教材的重要性,希望参编人员编写出创新和适宜专业学位的教材。

国务院学位办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处处长黄宝印介绍了国内外学位授予的方式,并指出了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三个重点:把握中药学专业学位人才的定位;着力于培养模式、理念的转变和创新;着力于支撑条件。区分科学型和专业型学位的培养,注重科学合理的评价教学质量和人才质量,落实到教材的编写和教学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认真的考虑。最后,黄宝印处长希望在座的各位专家能够制定出高品质、高质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中药学教材。

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全国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王伟具体介绍了本次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材论证和编写工作的背景及现实意义。研究生院副院长蔡程科介绍了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四个方向以及培养方案。最后由人民卫生出版社陈东枢副编审介绍编写样章、体例等事项。

在座各位专家纷纷发言,认为专业学位教育最重要的是明确培养目标和定位——培养知识面广、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实用性人才。在教育过程中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点,教学和教材要突出特色和应用,将现代化的科学融入传统的中医药学人才的培养。

我校于20113月被批准为全国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负责组织起草中药学专业硕士的培养方案、组织编写适合专业学位学生使用教材。该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式探索和创新的重要内容,也满足了我校刚刚招生入校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需求,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研究生院)